按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表述,壓力管道,就是指運用一定的壓力,用以運輸氣體或液體的管狀機器設備,
其范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于或等于0.1MPa(表壓)的氣體、液化氣體、蒸汽物質或可燃、易爆、有毒、有腐蝕刺激性、最高工作溫度高于或等于規范沸點的液體物質,且公稱直徑超過25mm的管道。
壓力管道可分為:長輸管道(GA類)、公用管道(GB類)、工業管道(GC類)、動力管道(GD類)。
二、到底為什么要辦理壓力管道資格?
在建筑市場及其特種設備批準施工項目愈來愈嚴苛的情況下,為了保證項目的安全及其驗收通過。特殊項目招標投標方均規定給予施工許可。
三、到底如何辦理壓力管道?
自2019年5月實施新的特種設備批準規范之后,在許多內容上進行了調整。辦理流程大概如下所示:
壓力管道安裝批準流程包括申請、受理、試安裝、評定審查、審核、發證。
申請:按照規范準備相應人員在政務網提交。
受理:受理之后頒發批準,有效期為一年。被受理單位可憑批準參與招標投標項目。
試安裝:由專家組做好現場審查。
審核:最后匯總審核發證。